各地级以上市、省直和中央驻粤有关单位政工职评办:
根据《广东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和管理暂行办法》(粤宣通〔2015〕32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政工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现就广东省政工专业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和政工专业知识考核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网络培训
(一)培训内容及要求
继续教育网络培训主要依托“广东政当时”微信公众号,培训内容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学员每年须完成不少于72学时(其中必修课不少于36学时)的培训任务,须在当年申报工作截止日期(以当年申报工作的通知为准)前完成,当年度超出72学时的不能跨年累计。选修课学时也可用“学习强国”平台的学习积分兑换。(具体操作见附件)
2019年评审申报,提供本年度继续教育合格证明。面授培训按半天4学时计算,计入选修课学时。
(二)“广东政当时”继续教育学习平台上线时间
6月14日正式上线
(三)积分规则
1.“广东政当时”微信平台的学习积分兑换(每篇文章或视频学习完成后,长按下方二维码获取积分)
(1)每学习一个长视频(40分钟及以上),积6分;
(2)每学习一个短视频(20分钟及以上),积3分;
(3)每学习一个微视频(15分钟及以上),积1.5分;
(4)每学习一篇图文文章,积1分;
(5)重复学习同一篇文章或视频的,均不积分;
(6)每3分兑换1学时。
2.“学习强国”平台的学习积分兑换
每200分可兑换1学时,兑换上限为36学时(7200积分)。学员登陆“学习强国”平台,进入个人学习积分页面后,截图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作为相应学时证明。(具体操作见附件)
二、政工专业知识考核
(一)考核方式及内容
政工专业知识考核继续采取网络考试方式进行,申报人关注“广东政当时”微信公众号后,点击下方菜单“惠民吧”中“政工考试”栏目,按照指引注册后进行考试。试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共100题,考试时间45分钟,满分100分。
(二)考核要求
高级考试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为合格,中级考试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为合格,初级考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为合格。考试不合格者,可重考。2017、2018年政工专业知识考核合格证明继续有效。
省政工职评办电话:020-87182390、020-87195397。
附件:广东省政工专业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操作指引
省政工职评办公室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