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
自诞生之日起,中国共产党就坚持用严格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约束自己的行动。我们党能够持续焕发旺盛的生命力,保持强大的战斗力,与党的政治纪律建设密不可分。
传承发扬党史经验
自诞生之日起,中国共产党就坚持用严格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约束自身行动。
建党伊始,我们党在一大纲领中就规定,“在加入九游会国际队伍之前,必须与企图反对本党纲领的党派和集团断绝一切联系”,这是最早以政治纪律形式维护党的领导的规定,为党的政治纪律建设注入优秀基因。
党的二大诞生的第一部党章,则专门用9个条文规定党纪,其中要求,“区或地方执行委员会及各组均须执行及宣传中央执行委员会所定政策,不得自定政策”。革命转折关头召开的党的五大通过《组织问题议决案》规定,“宜重视政治纪律”,首次在党的正式文件中提出政治纪律。八七会议提出,“凡破坏纪律者,都应从严惩办”,强调以严厉的政治纪律执行维护党的领导,使我们党没有在白色恐怖中迷失,迅速掀起革命新高潮。
1927年10月制定的人民军队基本纪律—“三大纪律、六项注意”,其中第一条纪律“行动听指挥”,将政治纪律放在首位。
翠绿的青山下,郁郁葱葱的稻田旁,白墙青瓦的古田会议会址,“古田会议永放光芒”几个字熠熠生辉。
1929年12月28日,红四军党的第九次代表大会在这里召开,即我党历史上著名的古田会议。
古田会议通过决议案,批判了认为军事和政治是对立的单纯军事观点。会议确立的“思想建党、政治建军”原则,重申了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对这支人民军队生存发展起到了决定性作用,确立了“建立并锻炼出巩固而有纪律的红军铁军”,使政治纪律成为党在白色恐怖下必须坚持的首要纪律。
严格的政治纪律确立了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军队浴火重生、凤凰涅槃。
延安时期是我们党以严明的政治纪律加强和维护党的领导的重要时期。
1938年党的六届六中全会提出,“党的一切工作由中央集中领导”“各级党的委员会的委员必须无条件的执行”。1941年,党中央在《关于增强党性的决定》中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统一意志、行动及纪律,像一个人一样团结起来。在延安整风的具体实践中,党开创了“坚持用组织的和教育的方法来解决党内分歧”的政治纪律建设新范式。
随着认识和实践的深化,我们党对严明纪律的规律性认识也在不断深化,对政治纪律的要求更加全面严格。
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这一重大党建命题,强调“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最核心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党的政治纪律的首要任务和根本要求。
旗帜鲜明严守纪律
进入新时代,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问题导向,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用铁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营造了旗帜鲜明讲政治、从严从紧抓纪律的氛围,对顶风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问题,坚持严厉查处。
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傅政华的落马,就是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典型。
结党营私、拉帮结派、被政治骗子拿捏20年、在北京占用700平方米四合院……从中纪委电视专题片披露的傅政华的腐败犯罪细节中,可以了解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其发出700字长篇通报为何措辞极为严厉。
通报称,傅政华“政治野心极度膨胀,政治品行极为卑劣,投机钻营,利令智昏,为达到个人政治目的不择手段”“参加孙力军政治团伙,拉帮结派,结党营私”“长期搞迷信活动,对抗组织审查”等。
傅政华在北京市公安局任职期间,结识了时任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的孙力军。两人一拍即合,傅政华由此成为孙力军政治团伙的重要成员。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监督检查室相关人员表示,傅政华与孙力军结党营私、拉帮结派,使党对公安政法工作的政治领导、组织领导被悬空,其本质上是破坏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破坏党中央的权威。孙力军政治团伙案,是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大搞“七个有之”的典型,是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极度腐化堕落的典型,是大搞特权、恣意妄为、顶风违纪违法的典型。
“七个有之”是无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一些突出问题,是从无数案例中抽象和总结出来的,具有极强的现实针对性。
习近平总书记不仅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性,还结合实践总结问题、指出路径、教授方法: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列举了违反政治纪律的“七个有之”问题;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首次明确提出遵守政治规矩的要求;在党的十九大上,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要求全党切实遵守;在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上,明确提出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总书记反复强调、谆谆告诫,不断为党员干部拧紧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螺丝。
建章立制与时俱进
近日,贵州省铜仁市人大常委会原副厅长级干部陈代文被开除党籍,通报指出其违背新发展理念,搞“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江西省上饶市原副市长李茂荣被“双开”,通报显示其政绩观扭曲,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不仅脱离实际、劳民伤财,而且极易助长弄虚作假、奢侈浪费的不良风气,更有可能污染一方政治生态,败坏党和政府形象,损害群众的切身利益。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总则中新增对党组织和党员“切实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的要求。在分则中,新增第五十七条,充实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处分规定,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行为由违反群众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并规定为从重或者加重处分情形。
实践探索在前,总结提炼在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从严管党治党、加强纪律建设的首位来抓,实现制度与时俱进。
制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把严明政治纪律作为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
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明确为党内监督的主要内容之一;
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主动向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
…………
政治纪律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深刻认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性,切实把对“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的深刻领悟转化为“两个维护”的自觉行动,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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