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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兰,女,汉族,1976年12月生,中共党员,茂名市社会福利中心主任。
李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23年来始终坚守福利机构服务一线。她以院为家,把每一名孤残儿童当做自己的子女一样精心照顾,是福利院孩子们的“院长妈妈”。她对全院200多名孤残儿童和将近100名老人的情况了如指掌,每一个服务对象的特点和需求她都紧记在心。多年来,每逢寒冷空气来袭,她总是顶着寒风第一个出现在孩子们面前,每逢有派出所送到院的特殊弃婴需要抢救,无论白天还是夜里,她都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安排人员送医抢救。1999年,茂名市社会福利院在全国率先开展婴幼儿科学养育试点工作,她一改传统的养育模式,使弃婴的存活率大大提升;2001年她打造的“茂名养育模式”被国内多家福利机构采用;2012年她摸索出具有茂名特色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为粤西地区居家养老工作起到了示范推动作用。6年多来,福利院免费为社区老人服务超过10万人次。在她的带领下,茂名市社会福利院先后被评为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巾帼文明示范岗、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等荣誉称号。
李兰2019年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三八红旗手”、被广东省文明办评为“广东好人”,2020年被广东省委、省政府授予“第七届广东省道德模范”,同年入选“中国好人榜”,2017年被广东省妇联授予“广东省三八红旗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