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东门步行街区商家林立,人流密集,市容卫生环境不佳一度成为城市管理的突出难题。深圳市立足于法治促文明,自2013年6月起,以东门为试点,深入开展“垃圾不落地,东门更美丽”环境综合治理,通过建立不文明行为“曝光”机制,有效压减了门店外扫垃圾、市民乱扔垃圾等不文明现象,地面垃圾总量从原来每天6吨减至目前的0.35吨,街区面貌得到了根本性改善。
一、多途径取证,将曝光的不文明行为作成铁证
一是通过执法人员取证。城管执法队员、派出所民警发现门店外扫垃圾或市民乱扔垃圾,立即用手持摄像机进行取证,并对执法过程进行摄像记录。二是通过监控系统取证。安装高空高清摄像头,对街区进行全方位全天候监控,安排专业监控操作员24小时轮流值班,发现门店外扫垃圾或市民乱扔垃圾的,截取监控录像作为证据。三是通过群众举报。市民若发现门店外扫垃圾或市民乱扔垃圾的,可通过拍照、录像形式向街道执法队举报,查证属实的,给予每人每次200元奖励。
二、多角度曝光,对不文明行为形成有效威慑
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外扫垃圾门店,将其店名、违法日期、门店位置及处罚情况在“曝光台”曝光,自2013年6月起已累计曝光38家;对乱扔垃圾的市民,将处罚结果在“曝光台”通报,并每月定期更新数据。同时,依托粉丝量达8万余人的“东门通”微信公众账号,开辟“不文明行为数据曝光栏”,将不文明行为处罚情况在微信公众账号中以“图片 文字”的形式对外发布。
三、依法处罚,着力巩固不文明行为曝光成果
对曝光的外扫垃圾门店开具《行政处罚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法律文书,处1000元罚款并责令整改。对拒不缴纳罚款的,提请区城管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从2013年6月至今,共处罚门店外扫垃圾行为38宗,其中行政处罚结案36宗,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结案2宗;对乱扔垃圾的市民,依法给予教育、劝诫或行政处罚,至今共处理市民乱扔垃圾行为2981宗。严格的处罚,既有效增强了街区门店和市民文明守法意识,也为打造城市优美环境奠定了良好基础。(深圳市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