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市、省直和中央驻粤有关单位政工职评办:
根据工作安排,我办定于1月中旬组织申报2018年度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评审答辩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
2019年1月12日(星期六)全天
上午9:00—11:30 下午2:30—5:30
二、答辩地点
答辩地点另行通知。
三、有关要求
1.请答辩人按规定时间(见附件2)准时到达报到地点,向工作人员出示身份证(原件)核实、签到,在座位上休息静候,由工作人员通知其进入指定的课室参加答辩。
2.每人答辩时间共15分钟。前5分钟答辩人自我介绍本人基本情况和主要工作业绩,后10分钟根据评委提问进行答辩。工作人员分别在第4、第9分钟时举牌提示,到时停止答辩。
3.答辩围绕主要内容(包括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本人论文和个人述职报告),简捷、清楚回答。
四、注意事项
1.进入候答课室保持安静,关闭手机,禁止与他人交谈,不要离开课室。
2.不与评委握手和交换名片,不允许与评委谈论与答辩无关的话题,违规者立即终止本次答辩资格。
3.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确需调整答辩时间的必须在接到通知时马上与我办联系,以单位名义提出申请,我办视情调整该同志答辩时间,擅自更改时间或不准时参加答辩的人员,视为放弃本次答辩评审。
以上违规者,两年内不得申报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
请各地各单位及时将本通知转发给答辩人员(名单见附件2),于1月7日前统一将答辩人发表的2篇论文复印件(须复印原件封面、目录、出版刊号及文章内容,在复印件每页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各4份用中国邮政ems快递邮寄至我办(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合群三马路26号省委大院4号楼338a房,邮编:510082),并将回执发送至邮箱。逾期未报,视作放弃评审答辩。
联系人:熊倩芸,电话:020-87182390、15217219516;徐东华,电话:020-87195397。
附件:
1.申报2018年度广东省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评审答辩人员名单(共96人)
2.申报2018年度广东省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评审答辩人员名单及答辩时间安排
3.申报2018年度广东省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评审答辩回执
省政工职评办公室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