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口设置醒目标识,规范公共交通行为。(央广网发 陈彦成 摄)
央广网肇庆8月5日消息(记者 王雪薇 通讯员 肇宣)记者近日从肇庆市文明办获悉,自《肇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以来,当地不断加大宣传劝导和管理执法工作力度,成效初显。
该《条例》于今年元旦起正式实施,是肇庆市首次在精神文明建设领域开展的专门立法,也是肇庆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尝试探索促进型立法,以提倡性、鼓励性内容为主,减少、弱化强制性、约束性规范,希望通过引导广大市民树立良好道德风尚,提升城市文明形象,助力文明城市建设。
在起草过程中,肇庆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向公众征集了肇庆需要重点提倡的5种文明行为和最常见的5种不文明行为,并融入到了法规里面。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注意突出地方特色,对行政机关窗口单位文明服务、公共场所行为秩序、公共交通行为、生态环境保护行为等方面,作出了文明行为基本规范。此外,还将就医、旅游、家庭生活、社区行为、宠物饲养、经商活动等,列入行为规范内容。
居民将废纸投入可回收物垃圾桶里。(央广网发 潘粤华 摄)
据悉,《条例》实施7个月以来,在市人大常委会的引领和监督下,肇庆市文明办等市直部门通过多种渠道方式,广泛宣传《条例》,营造良好的守法氛围,部署开展弘扬时代新风、学雷锋志愿服务、诚信建设、文明餐桌、移风易俗等15类、112项活动,推动市民文明行为养成。
同时,城管部门对不文明行为也加大了宣传劝导和管理执法工作力度。今年以来,中心城区城管部门出动逾1.5万人次,对不文明行为劝导教育490宗,处罚72宗。
“《条例》贯彻实施半年多来,市容市貌越来越赏心悦目,市民游客文明程度越来越高,但存在一些细节问题需要引起重视。”肇庆市人大代表谢建平表示,将在校园开展《条例》系列宣讲活动,让一万多名师生成为文明行为的践行者和传播者,从而感召更多的市民加入到文明建设的行列。
肇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表示,下一步要加大《条例》实施力度,包括建立健全评比制度,完善考核机制;对违反本《条例》实施不文明行为的,要依法查处等。
(来源: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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