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总结了梅县区2018年至2020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并对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曾健锋 摄
日前,2021年梅州市梅县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动员大会召开。梅州市委副书记王庆利,副市长、梅县区委书记吴泽桐出席会议并讲话,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曾庆辉、区政协主席罗时亮出席会议,区委副书记陈远洋主持会议。
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央和省、市精神文明建设会议精神,总结了梅县区2018年至2020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并对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王庆利充分肯定梅县区高度重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他强调,梅县区要进一步深化创建工作的认知认同,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要进一步把握创建工作的形势任务,坚定创建工作的信心决心,在认真总结上一轮创建工作的基础上,紧盯工作目标,持续深入做好各项创建工作;要进一步开拓创建工作的新局新貌,将文明城市创建和经济社会发展共同谋划进行,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综合管理、市民素质提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要进一步推动创建工作落细落实,变“要我干”为“我要干”,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策于民,切实让创建工作成为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提升人民生活品质。
吴泽桐表示,梅县区将坚定信心决心,抓住重点难点,压实各方责任,营造浓厚氛围,举全区之力,聚全民之智,确保圆满完成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他强调,要统一思想、迅速行动,把为民办实事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通过抓基础、抓管理、抓统筹、抓项目,进一步提升工作实效;要强化组织领导、部门协作、示范带动和督促考核,加大宣传和志愿服务力度,凝聚创建合力,以实实在在的创建成效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全体领导,区法院院长、区检察院检察长,区纪委(监委)副书记(副主任),各镇(高管会、办事处)党(工)委书记、镇长(主任)、分管领导,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来源;南方日报 郑春遥 唐林珍 刘洪桥 曾健锋)